评价报告公示
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出版时间 | 2019.7 | |||
项目简介 | 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杨国玺,位于承德市平泉市卧龙镇瓦房店村,占地面积4105m2,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经营范围为:乙炔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7日)、熟石灰销售。 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电石、硫酸、丙酮、氢氧化钠、氮(压缩的),产品为乙炔10万瓶/年,副产品为熟石灰。其中丙酮、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炔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按照安监总管[2009]116号文和安监总管三[2013]3号文规定,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电石法制乙炔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2〕145号),受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港澳通高手料承担平泉县祥源气体有限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组长 | 张秀建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崔景云 | |
报告编制人 | 张秀建 | 报告审核人 | 曹秀伟 | 技术专家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赵印、高京凯、林卿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的工作人员 | 张修建、赵印 | 出现场时间 | 2019.4 | |
到现场主要任务 | 了解项目的主要情况,掌握项目周边情况及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就评价过程遇到的其他情况一并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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