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评价报告公示

评价报告公示

华港燃气集团任丘燃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华港燃气集团任丘燃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报告类型

重大危险源评估

项目简介

华港燃气集团任丘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9月,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是华港燃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袁剑。华港燃气集团任丘燃气有限公司位于任丘市迎宾道西侧,占地面积63.94亩。

该公司已建有一期项目液化处理能力为34.5×104Nm3 /dLNG储存容为2000m3,二期扩建工程液化处理能力为50×104 Nm3/dLNG的储存采用双金属单包容低温储罐,设计总储存容积为5000m3

目前该公司一期装置全部处于停用状态,二期扩建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扩建工程分阶段运行,站外八里屯村搬迁之前为一阶段,搬迁之后为二阶段。一阶段最大储存容积控制在3000m3之内,二阶段最大储存容积为5000m3)。

目前,该扩建项目处于一阶段,因此本项目设计最大储存容积控制在3000m3之内,企业已采取技术措施保证实施。因此,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2004)第10.2.5条第1款:“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不大于3000m3时,可按照本规范表3.2.2和表4.0.4中的液化石油气站场确定”,该站LNG目前设计总容积为3000m3,属二级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规定,华港燃气集团任丘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港澳通高手料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项目负责人

张秀建

项目组成员

高京凯、赵印林卿

报告编制人

高京凯

报告审核人

杨增会

技术负责人

杨增会

过程控制负责人

崔景云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张秀建、高京凯

勘察时间

2019.8.19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搜集了有关资料,查找、分析和预测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伤害程度,并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3

合同起始日期

2019.7-2020.7

IMG_20190731_14084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