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鄂尔多斯碳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尾气综合利用制12万吨/年甲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碳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尾气综合利用制12万吨/年甲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报告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2018 年 1 月 11 日,鄂尔多斯市瀚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尾气综合利用制12 万吨/年甲醇项目《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书》。2019 年 11 月 4 日,将项目备案告知书中的项目名称由鄂尔多斯市瀚博科技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制 12 万吨/年甲醇项目变更为鄂尔多斯碳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制 12 万吨/年甲醇项目。 鄂尔多斯碳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制 12 万吨/年甲醇项目以硅锰炉尾气为原料,经除尘、精脱硫净化后,采用等温变换工艺调节氢碳比、变压吸附脱碳、低压法合成危险化学品甲醇,并副产杂醇,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公司接受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委托后,做了相关前期准备工作。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9 日,在该项目试生产中指派项目组成员赴该项目现场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现场检查。同时,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评价人员与该公司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座谈、沟通,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交换了意见。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根据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危险度分级评价法、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法、现场询问观察法对该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情况;对同主体生产装置配套的安全设施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符合性;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了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并编制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张洪斌 | 项目组成员 | 张洪斌、高京凯、赵印、安晓婷 |
报告编制人 | 张洪斌、高京凯、赵印 | 报告审核人 | 林卿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晋卿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张洪斌、高京凯 | ||
勘察时间 | 2020.3.28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了解项目的地理位置,掌握建设项目周边情况及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考察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就评价过程遇到的其他情况一并进行沟通。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