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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示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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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类型

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在原日化厂基础上,于1998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并更名为“河北省冀州区银河化工有限公司”,因冀州区撤市建区,企业于2017年4月7日更名为“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刘谦,注册资金90.7万元。该公司厂区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衡水市冀州区建设南大街869号,占地面积46290.18m2。经营范围:甲醛溶液(37%)、多聚甲醛(以上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月9日)、六亚甲基四胺溶液(20%)[乌洛托品溶液(20%)]、氰尿酸、硫酸铵的制造、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

该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甲醛溶液、多聚甲醛,其中生产能力为:甲醛溶液10万吨/年,多聚甲醛年产量1.2万吨/年。2018年1月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有效期:2018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

项目负责人

高京凯

项目组成员

安晓婷、王艳雪、裴亚红、田之宪

报告编制人

田之宪

报告审核人

林卿

技术负责人

杨增会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吕晋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高京凯、田之宪

勘察时间

2020.7.1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调研项目现场及周边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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