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报告类型 | 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在原日化厂基础上,于1998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并更名为“河北省冀州区银河化工有限公司”,因冀州区撤市建区,企业于2017年4月7日更名为“衡水市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刘谦,注册资金90.7万元。该公司厂区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衡水市冀州区建设南大街869号,占地面积46290.18m2。经营范围:甲醛溶液(37%)、多聚甲醛(以上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月9日)、六亚甲基四胺溶液(20%)[乌洛托品溶液(20%)]、氰尿酸、硫酸铵的制造、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 该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甲醛溶液、多聚甲醛,其中生产能力为:甲醛溶液10万吨/年,多聚甲醛年产量1.2万吨/年。2018年1月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有效期:2018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 | ||
项目负责人 | 高京凯 | 项目组成员 | 安晓婷、王艳雪、裴亚红、田之宪 |
报告编制人 | 田之宪 | 报告审核人 | 林卿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晋卿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高京凯、田之宪 | ||
勘察时间 | 2020.7.1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调研项目现场及周边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