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000N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000N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报告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查志伟,注册资本7916.666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氢能源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以及氢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与运营。目前,该公司已具备2000Nm3/h(99.999%,高纯氢)的氢气生产能力和1000Nm3/h(≥99.2%,工业氧)液氧生产能力,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氢气2000Nm3/h、液氧1000Nm3/h,许可编号为:(冀)WH安许证字[2021]070059,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9日。因此,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氢气市场需求递增,为了满足张家口市氢气市场的需要,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投资备案了新建3000N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建设项目,备案编号为:张行审字[2021]596号,备案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本项目产品为氢气,生产工艺中电解工艺不属于《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中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产品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拟建项目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港澳通高手料对新建3000N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为使本评价能够准确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组搜集了大量的能说明项目实际情况的资料和可靠数据。通过对物料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有针对性的选择了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后果模拟、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分析法的方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和主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了消除、预防和降低危险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进而得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评价组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编制完成了《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3000N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报告经审查、修改、备案后,可作为下一阶段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之一,同时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 ||
项目负责人 | 高京凯 | 项目组成员 | 田之宪、张洪斌、赵路、林卿 |
报告编制人 | 高京凯、田之宪 | 报告审核人 | 马晓池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晋卿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高京凯、田之宪 | ||
勘察时间 | 2021.11.12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港澳通高手料承担本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后,立即组织评价组收集了大量相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