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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示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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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类型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位于丰南区小集镇古庄,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付嵩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连铸钢坯制造;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排污证有效期至2025831日);矿渣超细粉加工销售;冷轧带钢;批发: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危化证有效期至20231122日);(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普通货运;现场供气(产品仅限现场管道供应本公司自用不得对外销售)(须取得国家许可的项目,未取得许可不得经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经辨识,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m3转炉煤气柜、112m³转炉煤气柜、120m3高炉煤气柜的煤气储量、制氧厂的氧气储量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径大于等于1600mm的煤气管道已构成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

项目负责人

吕晋卿

项目组成员

单思齐、王艳雪、裴亚红

报告编制人

裴亚红

报告审核人

马晓池

技术负责人

杨增会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京凯

技术专家

勘查时间

2021.7.16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吕晋卿、单思齐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了解项目的主要情况,掌握项目周边情况及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就评价过程遇到的其他情况一并进行沟通。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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