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251万吨/年焦化产能整合及减量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报告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主要建设251万吨/年焦炉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产品为焦炭,年产251万吨,同时生产焦炉煤气:1144990×103m³/a、煤焦油:113327t/a、硫铵:29048t/a、粗苯:35504t/a等,中间产品为硫酸98%:20000t/a(全部用于硫铵工段,减少硫酸外购量),该项目还利用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228937.8t/a和副产氢气:4880×104Nm3/a。 | ||
项目负责人 | 高京凯 | 项目组成员 | 赵路、田之宪、孙明哲、黄少华 |
报告编制人 | 高京凯、赵路 | 报告审核人 | 林卿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池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高京凯、赵路 | ||
勘察时间 | 2022.01.05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核实周边村庄与项目边界的距离;核对产能整合置换企业现况;收集项目相关资料 | ||
存在问题 | 无 | ||
整改完成情况 | 无 | ||
报告结论 | 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第79号修改)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2〕146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要求。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1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