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全液化空分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全液化空分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报告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长围,注册资本伍仟贰佰肆拾叁万壹仟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从事压缩空气的生产、充装、销售,是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了“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全液化空分项目”,备案编号为冀发改外备字[2020]90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KDONAr8000Y/8000Y/240Y内压缩全液化空分装置,年产液氧75657t、液氮66180t、液氩2837t,建设单位为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大气中的空气经过压缩、净化,再利用热交换使空气液化成为液空,通过液空的精馏,使它们分离来获得产品,涉及的主要物料为原料空气、压缩机用润滑脂、冷却水,产品为液氧、液氮、液氩。本项目的产品液氧(CAS号:7782-44-7)、液氮(CAS号:7727-37-9)、液氩(CAS号:7440-37-1)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港澳通高手料对“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全液化空分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我公司组成评价小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开展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高京凯 | 项目组成员 | 田之宪、孙明哲、王淑哲、黄少华、马晓池 |
报告编制人 | 高京凯、田之宪 | 报告审核人 | 林卿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晋卿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高京凯、马晓池 | ||
勘察时间 | 2023.11.30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收集了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过程、物料性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研究系统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主要事故种类;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措施对该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核对。 | ||
存在问题 | 1.本项目装置通向华润电力的管廊上部分管道缺少介质流向箭头。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消防水泵房未设置备用照明。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在本项目通向华润电力公司的厂区边界管廊上的管道上已设置介质流向箭头; 2.已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有定期检验报告结论页; 3.消防泵房已设置备用照明设施。 | ||
报告结论 | 综上所述,“华润沧州渤海新区气体有限公司全液化空分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