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浏览次数:项目名称 | 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报告类型 | 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甲醛(21万吨/年),甲缩醛(2万吨/年),有效期至2024年7月26日,编号为(桂J)WH 安许证字[2021]Y0001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受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港澳通高手料承担了该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陆艺 | 项目组成员 | 吴强、田之宪、孙明哲、姜春阳 |
报告编制人 | 陆艺 | 报告审核人 | 高京凯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池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陆艺、吴强 | ||
勘察时间 | 2024.3.2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 | ||
存在问题 | 1储罐区外罐区循环泵机脚没有固定。 2甲醇卸车鹤管固定柱生锈没有进行涂装防腐处理。 3储罐区东面围堤入口处导除人体静电的触摸装置损坏。 4氨基膜塑车间原料堆垛已经占用车间内划线的主通道。 |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
报告结论 | 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生产过程的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6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