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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示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储罐及库房搬迁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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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储罐及库房搬迁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报告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现有装置:15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包含2万吨/年发烟硫酸装置)25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50万吨/年复合肥生产装置、4万吨/年硫酸钾生产装置、6万吨/年硫酸钾生产装置、1.87万吨/年氯化氢回收利用装置、10万吨/年氨酸法复合肥。

该公司为引进新的项目腾出土地,搬迁双氧水储罐、硫磺库、危废库等储存设施,并于2021129日在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备案了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储罐及库房搬迁改造项目。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蓄电池硫酸、双氧水、硫磺、氧气、乙炔、氯磺酸。

项目负责人

林卿

项目组成员

赵建龙、王淑哲、薄立刚、黄少华

报告编制人

林卿、赵建龙

报告审核人

高京凯

技术负责人

杨增会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晓池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林卿、赵建龙

勘察时间

2023.2.6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收集现场资料;沟通相关问题

存在问题

1、乙炔瓶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头(设计专篇要求设置1个);2、氧气瓶库未设置氧气探测报警器(安设2个);3、乙炔瓶库、氧气瓶库未设置气瓶防倒措施;4、未在气瓶库设置区域报警器;5、乙炔、氧气瓶库未设置危险化学品的标志、标识;6、硫磺库内硫磺袋的堆垛至围墙或堆垛之间的距离不符合管理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

1、已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设置2、已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设置3、已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设置4、已按照设计专篇要求在气瓶库设置区域报警器5、已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的标志、标识6、已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硫磺袋的堆放进整改。

报告结论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储罐及库房搬迁改造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1

合同起始日期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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