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示
昭平县宏顺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浏览次数:2025-03-27
项目名称 | 昭平县宏顺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报告类型 | 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昭平县宏顺加油站在原址进行改建,总占地面积为1723㎡。其中改造站房(2F)建筑面积为194.4㎡,其中包含营业厅、卫生间和配电间,罩棚建筑面积为117.9㎡(按投影一半计算),本加油站2023-2024年进行原址升级改造,加油站保留原有2个储油罐,新增1个40m³储油罐;改造后加油站共有3个油罐,其中1个40m³SF型0#柴油罐,1个50m³SF型92#汽油罐,1个40m³SF型95#汽油罐。加油站等级: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现该加油站油罐折合总容积为11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陆艺 | 项目组成员 | 吴强、田之宪、孙明哲、姜春阳 |
报告编制人 | 陆艺 | 报告审核人 | 高京凯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池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陆艺、吴强 | ||
勘察时间 | 2024.12.30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 | ||
存在问题 | 信息系统没有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 |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
报告结论 | 昭平县宏顺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门规章及文件的要求,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4.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