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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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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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戬、刘宝龙、张忠彬、郭金玉、陈建武、杜欢永、汪彤、杨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石棉制品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不适用于使用石棉制品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1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AQ/T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AQ/T8010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Z/T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棉 asbestos
本标准所泛称的石棉主要指温石棉(蛇纹石石棉)。其它品种如青石棉、铁石棉、透闪石、直闪石、阳起石石棉等不在其范围内。
3.2 石棉制品 asbestos products
主要包括石棉保温制品、石棉密封制品、石棉制动制品、石棉建筑制品(即石棉水泥制品)、石棉特种制品等5大类,主要产品有:石棉布、石棉绳、电解布、隔膜布、石棉盘根、高/中/低压石棉橡胶板、石棉水泥瓦/板、石棉水泥管。
注:石棉制品分类及主要产品见附录A。
3.3 石棉制品业 asbestos products enterprises
生产石棉制品的用人单位,不包括使用石棉制品的用人单位。
3.4 石棉粉尘 asbestos dust
工作环境中随空气传播的沉积或悬浮的石棉粉尘或含10%以上石棉的粉尘和石棉纤维。
4 评价原则
除满足AQ/T8008、AQ/T8010要求的评价原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淘汰被禁止使用产品、工艺和作业。
5 评价依据
5.1 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2 AQ/T8008、AQ/T8010和本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评价依据和GBZ/T193等相关引用标准。
5.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核、审查意见;建设项目设计及试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
6 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对于改、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项目,还应包括建设项目有关的利旧内容。
7 评价方法
根据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和资料,并采用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与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常用方法参见AQ/T8008。
8 评价程序与内容
8.1 准备阶段
8.1.1 收集资料与初步现场调查
对建设项目的试运行情况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并收集以下主要资料:
a)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的审核、审查意见。
b)建设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
2)石棉制品生产过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物料、产品及其用(产)量和有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3)石棉制品生产工艺及过程;
4)石棉制品生产设备;
5)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运行、维护情况;
6)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纵向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有关图纸;
7)辅助用室设置与建筑卫生学资料。
c)被评价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资料(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职业危害告知及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培训等)。
d)接触石棉、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e)评价所需的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8.1.2 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在对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研读与初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AQ/T8010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审核。
8.2 实施阶段
8.2.1 职业卫生调查
8.2.1.1 项目概况与试运行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石棉制品的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地点、建设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及工程试运行情况等。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还应调查工程的利旧情况。
8.2.1.2 选址、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
调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周边情况、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情况,收集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局图、纵向布局图、工艺布局图等有关图纸。
8.2.1.3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调查石棉制品称量加料、成型打磨、产品切割、物料输送等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理化性质与分布,以及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工作日写实并调查劳动定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作业和外委作业的相关情况。
石棉制品主要工序及其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见附录B,但不限于附录B。
8.2.1.4 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调查石棉制品称量加料、成型打磨、产品切割、物料输送等工艺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护效果以及运行维护等情况。
8.2.1.5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
调查石棉制品生产主要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境状况及其配备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以及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8.2.1.6 建筑卫生学调查
调查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情况。
8.2.1.7辅助用室调查
调查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
8.2.1.8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
调查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设施及演练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等。
8.2.1.9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
调查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范围与种类、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以及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情况。
8.2.2 职业卫生检测
8.2.2.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依据GBZ159、GBZ/T160、GBZ/T189、GBZ/T192等检测规范和方法,按照评价方案实施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点应包括称量加料、成型打磨、产品切割、物料输送等石棉粉尘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并覆盖接触石棉粉尘的所有岗位。
8.2.2.2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
a)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时,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分析超标原因。
b)对石棉制品称量加料、成型打磨、产品切割、物料输送等石棉粉尘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的通风除尘装置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检查其风量、控制风速、净化效率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c)通风除尘装置的风量、控制风速、净化效率等参数的检测方法参照GB/T16758、GBZ/T193等相关标准。
8.2.2.3建筑卫生学检测
依据评价方案对作业场所的温度、照度、新风量、微小气候等实施现场建筑卫生学检测,并按照检测内容整理和分析检测结果。
8.2.3 职业病危害评价
8.2.3.1总体布局与工艺设备布局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调查结果,对照GB5083、GB/T12801、GB50187、GBZ1、GBZ/T193等相关标准,对石棉制品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布局和设备布局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8.2.3.2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a)结合石棉制品的种类,进行生产工艺分析,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对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环节、接触方式等进行分析确认。
b)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并对照GBZ 2.1、GBZ 2.2等标准,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符合性。
c)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标准限值时,应分析超标原因,并进行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评价,依据评价分级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建议。
8.2.3.3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及要求
a)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设置的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根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等,对照GB/T16758、GBZ1、GBZ/T193等相关标准,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维护和管理措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标准限值时,应分析其所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护设施改善建议。
c)下列有可能产生石棉粉尘的作业应设置局部通风:
1)石棉或含石棉材料进出料、输送、碾压、粉碎、筛分、混合和包装;
2)石棉纺织品的梳棉、纺织、编织、缝纫和裁剪;
3)石棉水泥、摩擦材料的切片、冲孔、钻孔、锯、打磨和切削;
4)石棉橡胶及保温制品的混料,辊压,切边。
8.2.3.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及要求
a)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根据其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对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3等相关标准,评价所配备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符合性与有效性,并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发、清洗、保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b)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存在问题的,应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议。
石棉作业选用的个人呼吸设备见附录C。
8.2.3.5建筑卫生学评价及要求
根据建筑卫生学的调查与检测结果,对照GB50019、GBZ 1、GBZ/T193等相关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符合性。
8.2.3.6辅助用室评价及要求
根据职业卫生调查确定不同车间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结合辅助用室调查结果,对照GBZ1、GBZ/T193等相关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符合性。
8.2.3.7职业卫生管理评价及要求
a) 根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调查结果,对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GBZ1、GBZ158、GBZ/T193、GBZ/T203、GBZ/T225等相关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及其建设施工阶段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内容的符合性。
b)石棉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卡参见附录D。
c)对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用人单位负责人也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括:
1)石棉尘对健康危害及其来源;
2)使用、贮存、加工、生产和处理石棉的操作规程;
3)工作地点清扫方法;
4)材料安全数据表主要内容和含义;
5)中文警示说明或标志的设置要求和含义或内容;
6)偶然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7)通风防尘系统的作用、操作及其维护管理;
8)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作用、正确使用方法、洗涤和保管要求。
8.2.3.8职业健康监护评价及要求
a)根据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结果等,对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以及GBZ188、GBZ/T193、GBZ/T225等相关法规、标准,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置等情况的符合性。
b)应将外委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纳入评价范围。
8.2.4 措施建议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生产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综合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具体建议。
8.2.5 评价结论
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的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做出总体评价,并阐明是否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8.3 报告编制阶段
8.3.1 汇总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与资料性附件的编制。
8.3.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对建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的结论性内容与结果,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
8.3.3 评价报告书的章节、内容组成和报告书格式等参见AQ/T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