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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示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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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报告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瑞丰钢铁制氧厂北区建有3#4#22000Nm3/h制氧机组,南区建有5#6#12000Nm3/h制氧机组。

制氧厂现有在册职工149人,制氧厂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设科长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人。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专门的销售小组,负责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液氧、液氮、液氩工作,小组管理人员有付嵩洋、张志金、李艳杰,及7名充装工,共计10人,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付嵩洋,分管负责人为张志金,安全管理人员为李艳杰。办公地点设在制氧厂办公楼内。

制氧厂北区设置液体储存设备:11000m3液氧储槽、1500m3液氮储槽、1400m3液氩储槽,制氧厂南区设置液体储存设备:1200m31300m3液氧储槽。

为了保证制氧装置正常运行,公司利用制氧厂液体储槽,对部分富裕液氧、液氮、液氩进行外卖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办公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及经营样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主要供货商及运输单位的应急力量进行初期处置,公司根据需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

吕晋卿

项目组成员

裴亚红、王艳雪、李勇、孙明哲

报告编制人

吕晋卿、王艳雪

报告审核人

单思齐

技术负责人

林卿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晓池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吕晋卿、单思齐、王淑哲

勘察时间

2023.10.17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了解项目的主要情况,掌握项目周边情况及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就评价过程遇到的其他情况一并进行沟通。

存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报告结论

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1

合同起始日期

2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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